一年来,根据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部署,我乡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规范公开内容,扩大公开范围,强化公开监督,使该项工作在规范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推动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现将我乡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责任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织机构逐步加强。2020年,我乡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乡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胡磊乡长任组长,乡纪委书记严正长任副组长,宣传委员、组织委员、党政办公室、乡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乡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人员,切实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力量。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同时,落实了分管领导,明确了工作人员具体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情况,强化制度建设,公开平台逐步完善。根据省、市、县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工作部署,2020年我们依托政府门户网站,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突出完善和管理好各个栏目,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逐步规范合理、运作有序。打造阳光政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落实和制定相关配套措施情况,明确了乡长为该项目的第一负责人,信息员是直接负责人;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时限,按照“合法、全面、准确、及时”的要求公开政府信息,并对已公开的政府信息发生变化或失效时及时更新;规定乡政府所有成员及各乡直单位每月上报政府信息,确保了网上政府信息的充实。
(四)学习、宣传、培训等情况,组织机关干部和乡直单位负责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不断提高对推行政府信息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得全体干部认识到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日益紧密,在新形势下政府信息公开得到进一步突破;我乡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标语、板报、公开栏等传统政府信息公开形式的基础上,大力推行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公开形式。同时,主动公开其单位相关信息,如乡各部门的工作指引或办事指南、机构设置、职能、政策法规及业务办事流程等等,方便群众办事,接受群众监督,坚持事前、事中、事后公开并重,加快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由事后公开、结果公开向全过程公开的转变,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成效。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县政府办公室下发了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的通知后,我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上报更新政府信息。截止 2020年12月15日,我乡累计主动公开信息 170条,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工作类信息 152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 8条,其他信息10条。
2.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类别。主要有:人事任免、劳务、公共管理事项、强农惠农政策、招标投、承包建设、计划生育、扶贫救灾救济等。
3.公开形式。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信息员负责收集、整理应该向社会公开的信息,及时统一上传乡政府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资源库,同时,纸质文件在乡人民政府政务公开专栏予以公开,实现了科学分类、集中公开,开放透明,进一步方便社会公众获取。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止目前,没有受理、答复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截止目前,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收费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从总体上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公开内容、拓展公开形式、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宣传和培训等方面存在不足。下一步,我乡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省、市、县各项工作制度,制定更具有操作性的实施方案,加强组织领导,加强督促检查,将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向深入。从现行机制体制出发,考虑从以下四个方面作进一步的改进:
(一)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的编制和公共企事业单位公开目录的编制为契机,使政府信息公开公开内容上,由重点工作的公开向一般内容的公开延伸;在公开形式上,由静态公开向动态公开延伸;在公开环节上,由事后公开向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公开延伸。选择若干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作为突破口,逐步形成不同领域的政府信息的公开规则;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过程中的信息的公开。
(二)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形式
强化政府网站作为政府信息公开主渠道功能,依托我乡政府网站,使其成为我乡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载体。继续加强信息、档案作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服务功能,继续办好“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室”,将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向基层领域延伸。
(三)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处理、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目录编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类目备案、重大决定草案公开情况备案、并交送交政府公开信息等工作;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评议制度。
(四)加强培训和宣传工作
加强对领导干部和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通过新闻宣传,正确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