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鄱府字〔2021〕188号 关于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2021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公告
鄱府字〔2021〕188号
关于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2021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江西省水利工程条例》等法律法规,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2021年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界工作已经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人民政府审核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水利工程管理与保护范围划定
(一)堤防工程
堤防工程区管理范围为堤防工程两侧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区域,包括工程和设施的建筑场地,即堤身及防渗导渗工程、两侧护堤地、穿(跨)堤交叉建筑物、附属工程设施及护岸工程;堤防运行区管理范围为堤防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以堤防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作为堤防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堤防工程保护范围为堤防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而划定的区域。
1、西河东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3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3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50m。
2、饶河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3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3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50m。
3、乐丰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3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3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50m。
4、珠湖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3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3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50m。
5、畲湾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3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3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50m。
6、沿河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3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3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50m。
7、向红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8、碗子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外缘控制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9、中洲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10、问桂道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11、莲南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12、莲北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13、西河西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14、潼丰联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15、角丰圩
临水侧管理范围线为临水侧堤脚线向外水平偏移20m;背水侧管理范围线为背水侧堤脚线(其中险段为压浸台脚外)向外水平偏移20m。
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二)水库工程
水库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和库区管理范围。枢纽工程区管理范围为大坝(含副坝)、溢洪道、输水道等建(构)筑物覆盖范围及周边一定区域;库区管理范围以设计洪水位线作为管理范围边界(包括库内岛屿、库区防护堤防),库区防护堤防按堤防工程管理范围划定标准划定。
水库工程保护范围为水库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而划定的区域。
1、滨田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48.41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2、军民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83.49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3、里湖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19.25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4、灌湖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17.67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5、蜈蚣山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22.31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6、大源河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86.37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7、浒田桥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30.98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8、北槎垅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40.57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9、金潭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40.49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10、韶田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55.39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11、月山下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30.15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12、响水垅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34.26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13、红岩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57.97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14、石桥头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27.96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15、朱家垅一水库
库区管理范围为库区设计洪水位45.30m(1985年国家高程基准)以下(包括库内岛屿);大坝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下游坝脚线向下游水平延伸10m;大坝两侧坝端管理范围线为坝端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0m(单侧);溢洪道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消力池下游管理范围线为消力池下游边界线向下游水平延伸5m;其他建筑物管理范围线为建筑物外轮廓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库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保护范围线为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三)水电站工程
水电站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枢纽建筑物、进出水渠(管)道、电站厂房、变配电设施(变压器、开关站等)等建筑物覆盖范围及周边一定区域。
水电站工程保护范围为水电站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而划定的区域。
1、军民水电站
(1)水电站大坝管理范围为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区域;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上(下)游坝脚线向上(下)游水平延伸100m。
水电站大坝保护范围线为水电站大坝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2)水电站的厂房管理范围线为厂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围墙)边界线;进出水渠(管)道管理范围线为进出水渠(管)道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
(3)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2、大源河水电站
(1)水电站大坝管理范围为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区域;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上(下)游坝脚线向上(下)游水平延伸50m。
水电站大坝保护范围线为水电站大坝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
(2)水电站的厂房管理范围线为厂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围墙)边界线;进出水渠(管)道管理范围线为进出水渠(管)道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
(3)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3、红岩水电站
(1)水电站大坝管理范围为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之间的区域;大坝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大坝上(下)游坝脚线向上(下)游水平延伸10m。
水电站大坝保护范围线为水电站大坝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
(2)水电站的厂房管理范围线为厂房建筑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变配电设施管理范围线为变配电设施建筑(围墙)边界线;进出水渠(管)道管理范围线为进出水渠(管)道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
保护范围线为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50米。
(3)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为水库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土地征用线作为水电站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四)水闸工程
水闸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上游连接段、闸室段、下游连接段以及两岸连接建筑物等主体工程的覆盖范围及周边一定区域。
水闸工程保护范围为水闸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而划定的区域。
1、凰岗船闸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200m;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0(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分别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300m;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0m(单侧)。
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包含了水闸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2、军民水库交叉工程泄洪闸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25(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0m;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单侧)。
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包含了水闸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3、乐丰闸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25(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分别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0m;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单侧)。
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包含了水闸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4、查家湾泄洪闸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25(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分别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0m;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单侧)。
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包含了水闸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5、珠湖泄洪闸
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25(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200m;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单侧)。
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包含了水闸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6、沈家泄洪闸等67座水闸
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辖内的沈家泄洪闸、放水涵(总闸)、沈家泄洪闸、董家咀泄洪闸、董家咀节制闸、东湖泄洪闸、站前泄洪闸、站前节制闸、太公岭节制闸、云龙山泄洪闸、云龙山节制闸、大塘下泄洪闸、站北分水闸、磨箭湾泄洪闸、磨箭湾节制闸、周家山节制闸、江西坂泄洪闸、杨家垅泄洪闸、雷家山泄洪闸(一分干进水闸)、雷家山节制闸、老屋山泄洪闸、大堰尾泄洪闸、福山节制闸、大塘泄洪闸、寺林泄洪闸、好古泄洪闸滨田分水闸、沈家分水闸、董家咀南分水闸、桂湾泄洪闸、东湖分水闸、立新分水闸、韩山支渠、双岭分水闸、朝阳山分水闸、胜华山分水闸、铁门坑分水闸、大坂分水闸、云龙山分水闸、金潭节制闸、百罗山分水闸、底涵出口节制闸、韩丰分水闸、牛马坦分水闸、屯田分水闸、石门楼分水闸、包岭分水闸、青龙分水闸、茶亭下分水闸、茶山泄洪闸、沈家节制闸、雷家山站后泄洪闸、么家垅节制闸2、么家垅水库节制闸1、金潭泄洪闸、青山节制闸、青山泄洪闸、郭子埠倒虹吸进口闸、郭子埠倒虹吸出口闸、二分干节制闸、大塘渡槽进口节制闸、大塘渡槽出口节制闸、芙蓉山节制闸、元山冲泄洪闸、好古节制闸、吴家节制闸1、吴家节制闸2及茶山节制闸等67座小型水闸,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m;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m;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m(单侧)。
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包含了水闸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作为水闸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五)鄱湖灌区
灌区工程区管理范围包括水源枢纽工程、渠首建筑物、渠(管)道、渠系建筑物(渡槽、倒虹吸、涵洞、跌水、陡坡、水闸、隧洞等)等工程的覆盖范围及周边一定区域。
灌区工程保护范围为灌区内相关建筑物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延伸一定距离而划定的区域。
1、鄱湖灌区管理范围线为渠堤外坡脚线或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1m(单侧);边山渠道管理范围线为开挖边线向外水平延伸5m(单侧)。
保护范围线为渠道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一倍距离。
鄱湖灌区运行区管理范围为灌区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范围,以管理单位的生产、生活区用地边界线或土地征用线作为灌区运行区管理范围线。
2、各支渠渠首建筑物均为小型水闸和泵站的,其管理范围分别按小型水闸、小型泵站工程的划界标准划定,具体标准为:小型水闸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单侧)。
(1)小型水闸上(下)游保护范围线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米。
(2)小型泵站工程管理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建筑物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5m。
保护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m。
2、各干支渠(管)道的水闸、泵站等渠系建筑物均为小型建筑物,水闸、泵站等渠系建筑物的工程管理范围分别按小型水闸、泵站工程的划界标准划定。具体标准为:水闸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连接段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单侧)。
(1)水闸上(下)游保护范围线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100米;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0米。
(2)小型泵站工程管理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建筑物外轮廓线向外水平延伸5m。
保护范围线为泵站主体工程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m,同时结合渠道的管理范围统筹确定。
(3)小型渡槽、跌水等渠系建筑物上(下)游管理范围线为上(下)游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两侧管理范围线为两侧边界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单侧)。
上(下)游保护范围线为上(下)游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两侧保护范围线为两侧管理范围线向外水平延伸5米。
二、法律禁止行为
在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下列活动:
1.在行洪、排涝的河道和渠道内设置影响行洪和输水的障碍物或者种植林木和高秆作物;
2.倾倒、堆放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废弃物;
3.开渠、挖塘、打井、爆破、葬坟、采石、取土、开采地下资源;
4.在水库内筑坝拦汊或者填占水库;
5.损毁、破坏水利工程设施;
6.其他影响水利工程安全或者正常运行的行为。
在水利工程保护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影响水利工程运行和危害水利工程安全的爆破、打井、采石、取土等活动。
特此公告
2021年12月24日
bat365在线平台_beat365倍率_百特365平台可靠吗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4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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